信息来源:中国河北网
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统一布署和要求,省信息化领导小组于2004年12月23日发出《关于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“十一五”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提出了我省信息化“十一五”规划编制工作方案,明确了指导思想、主要任务、基本要求和进展安排,提出了一系列组织实施保障措施。我省信息化“十一五”规划编制工作将全面展开。
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完成四项任务:一是编制《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“十一五”规划》,即综合性,纲领性规划;二是由省信息办牵头,通过招标、委托研究等方式统筹安排,搞好13项重大前提性课题研究,为编制规划提供科学意见和依据;三是明确牵头单位,分别编制以我省信息化特定领域和重大工程项目为对象的13项专项规划;四是各市参照省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方案,制定本区域的信息化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。整个规划编制工作要求于2005年底前完成,2006年2月底前报经省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省政府发布。 省信息化“十一五”规划是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“十一五”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指导我省“十一五”信息化发展、引导资源配置、决策重大建设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。为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按计划完成,《通知》强调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:一、加强领导,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。二、做好研究分析,强化规划的指导性和操作性。重点研究“十一五”信息化发展思路、重点任务,研究信息化发展的政策、机制和支撑体系。三、集思广益,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需求。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认真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信息化的实际需求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充分吸收信息化研究、咨询机构和各领域专家的意见,使规划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。四、树立全局观念,做好各类规划的衔接。在编制规划中,各单位要树立全省“一盘棋”思想,上下之间、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之间要搞好衔接。在规划建设任务时,要注意“条”“块”结合,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,避免形成新的重复建设。 | |